当温建寅律师写完这篇文章后,他感慨道,弹指一挥间,律师制度恢复已40年了,我市从几名执业律师,发展到400多名执业律师,成百倍地增长,他有幸成为其中的一员,既感光荣,又感责任重大。作为一名党员律师,虽说已退休几年了,但只要身体允许,还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还要继续为律师事业的发展尽他自己的一点微薄之力。
1979年我国恢复律师制度时,我当时在湖北省咸宁地煤化局办公室工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党的着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即不再以阶级斗争为纲,一切工作要围绕实现四个现代化而奋斗。这时,我的想法是趁自己还年轻,去学一门技术,为实现四个现代化,尽自己的一点力,也想离家近一点,便于照顾父母,于是在商调黄石时,就选择了电子行业。
1980年10月底报到时,市电子局领导与我谈话,说现在机关人员在压缩,你到企业去,正好市无线电三厂原书记退休刚去了新书记没有助手,你去给他当助手,任党支部干事。我说,我去当学徒,想学电子技术。领导说,你一直是从事政工的,是以工代干,在国家机关有4年多了,还是干政工工作。在企业干几年,过几年再调到局机关来。我想,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应该服从组织安排,就没再说什么了,高高兴兴地去了市无线电三厂。
黄石无线电三厂地处铁山大道上只有120多人,虽是集体企业,但直属市电子局管辖。1982年地处相邻的铁山区建筑公司(当时叫修建队),有一块3亩左右的地及“门”字形的厂房转让给无线电三厂。
然而,铁山区政府知道后,认为未经政府批准买卖无效,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来厂找厂领导商谈。由于厂书记陆长根同志1979年之前在市行管局工作过,就找恢复不久的市法律顾问处(也就后来的律师事务所)请律师咨询。
在一个星期一早上他从市内一到厂里,就对我说:“小温你到市法律顾问处找周律师来厂里”。于是,我第一次与律师有了接触。我记得当时的市法律顾问处,在现在市交警事故调处大队往里面的左边角处的一栋2层楼上办公,在二楼一间大厅里放几张办公桌,据说当时只有4位律师。
1981年上半年武钢矿山技校发生了一件学生组织的盗枪案,后来在大冶铁矿礼堂开庭审理,为了进行法制教育,要求铁山地区各企业派人去旁听,我当时带了几名工人提前达到了法庭。这是我第一次现场听律师在法庭辩论,接受教育。
从庭审开始到宣判,我始终认真旁听,其中,武钢矿研究所一领导的儿子应同学之邀去参加盗抢,由于当时只有17岁,同学安排他在一铁路桥洞下站岗,他睡着了,待别人盗抢、埋藏枪支搞完了叫醒他一块回家,结果,被判了七年有期徒刑印象最深。使我第一次深感学法、守法的重要性。
1987年初,我被选为铁山区第五届人大代表。这样就认识了铁山区党政领导及人大、政府工作人员,特别对区政府办公室主任黄开庭同志印象较深。是因为我从报纸上知道他参加了1986年全国第一次律师资格考试,平均每张卷子86.5分,黄石第二名,全省第三名。
这一消息激起了我对法律的兴趣。也就是在这一年,我以厂工会主席的名义报名参加了全国职工法律知识竞赛,获得了三等奖,并去市总工会领取了一个厢式大背包,上面印有:“一九八七年全国职工法律知识竞赛奖”。
1989年铁山区组建监察局,黄开庭同志任监察局长,需要从企业抽调一名干部到监察局工作。据说列了九名候选人,第一名是我,但当他去找厂领导商调时,他们却说我是党支部委员、工会主席兼办公室主任、人事劳资负责人等,岗位重要,人走厂要垮为由不放。当时的分管区长听后很不高兴还发了脾气。
1990年初,铁山区司法局长刘应普同志想调我去司法局工作,要我写份简历给他。当我送简历给他时,他就说黄开庭局长去厂里商调我的情况(我这时才知上述情况的),并说:“小温,调你是调不出你那个厂,你去考律师怎样?考取了就好调了”。我说:“我对法律一窍不通,怎么行?”他积极鼓励我说:“你用了3年时间参加自学考试取得了党政专业大专文凭,我说你行,你一定行”。
1990年4月初,我从《中国青年报》上看到福建省福州市台北路一书店可邮寄法律大专教材,就汇去50元钱,收到一套14本教材。教材收到后,除了上班时间外,一有空我就“啃”书本、做笔记。
当年参加律考,500分的5张试卷,我考了304分,那年的总分是330分录取。刘应普局长知道后继续鼓励我:“不错,电气化脑袋,这短时间每卷超过了60分,下次继续考”。在此期间,我还参加了四川一学校的法律大专函授学习。
我国律考从1986年起,每两年考一次,从1993年起改为每年考一次。1992年我又没有过“关”。刘应普、黄开庭两位领导继续鼓励我;我的族兄温度也在不断地鼓励我。
1993年,我第三次参加律考,考了201分,打电话到市公律科(现为律公科)询问,一听分数,我就说我明年再考,骆科长说:“你已考取了,194分录取,你还超了七分,全市只有4%的人录取”。我打电话告诉族兄温度,他随口说:你是“野度无人舟自横”(唐代韦应物的诗句)来鼓励我。
后来,我在《中国律师报》上看到回顾中国律考十周年的文章,1993年律考录取率最低,全国仅为6.2%。
1993年是我人生转折的一年,5月份从市无线电三厂分到华林电子企业有限公司(厂办的黄石唯一的中日合资电子企业),该公司这时已被市外贸局收购,搬到市福利院后面半山上生产。10月份参加律考过“关”。
我的法律知识是自学的,2006年我还取得了电大法学本科文凭。我的执业也是没有师傅带的。2002年夏天的一天,铁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何锡华同志问我:“温主任,哪个是你的师傅?”我说:“铁山区人民法院”。他说:“你真会开玩笑,怎么是我们法院呢?”我说:“你忘了,从1990年到1992年,我在你们院当了三年的人民陪审员,当然你们法院是我的师傅啊!”
弹指一挥间,律师制度恢复已40年了,我市从当初仅有4名执业律师,发展到今天有400多名执业律师,成百倍地增长,我有幸成为其中的一员,既感光荣,又感责任重大。作为一名党员律师,虽说已退休几年了,但只要身体允许,还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还要继续为律师事业的发展尽自己的一点绵薄之力。
温建寅 律师
法学本科,于1993年取得律师资格。曾评为黄石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曾发表办案札记《无罪之辩》、《法医鉴定能代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吗》等文章,并刊登在《律师世界》。
业务专长:刑事辩护、公司法务、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
特别声明:
以上所发表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湖北鸣伸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任何形式之法律意见或建议。如需转载或引用以上所发表文章的任何内容,请私信沟通授权事宜,并于转载时在文章开头处注明来源于公众号“鸣伸律师”及作者姓名。